发布时间:2025-10-15 17:58:56    次浏览
该条微博持续发酵,引起网络大V的持续关注和转发。南京晨报记者昨天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并获悉,“虐童事件”从去年6月份就被男童所在学校老师发现。目前,南京浦口高新警方已介入,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发稿前记者获悉,相关执法部门已传唤男童养父母。网曝南京养父母虐待男童网友@朝廷半日闲4月3日晚上10点40分发布一条微博,并配有多张图片,照片显示:一名系红领巾的男孩,腹部、脸上、腿上、手臂上、后背上,到处都是淤青的伤痕,惨不忍睹。博主表示,男童养父母为南京某区人,男孩于6岁被合法收养,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最初以为是偶尔情况,没好多说。近日,男孩班主任发现其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试图寻求网络帮助。这条微博发出后,引发全国轰动,从前天晚上到昨天,该微博事件一直持续发酵,引起各方重视。昨日,网络知名人士赵薇等人均参与关注转发,公安部有关部门也在第一时间关注此事。救救孩子!南京9岁男童疑遭虐待 养父母均为高知群体去年6月就被老师发现身上有伤晨报记者独家对话学校负责人那事情的真相如何?昨天下午,9岁男童施某某就读的小学有一位负责人,在要求匿名后,接受了晨报记者的独家专访。该老师详细介绍了“虐童事件”发现的前前后后。2012年被收养施某某在6周岁时被收养,2013年9月来到他们学校上小学,当时其报名时的房产证、户口等材料不一致,考虑到施某某身份较特殊,学校开通了报名绿色通道。2014年6月初见伤痕该老师表示,去年6月,快放假的前一天,他们发现施某某身上有伤,老师就问他身上伤是怎么回事,孩子直接回答说是因为自己不听话妈妈打的。老师感到不对劲,将他带到学校德育处,几位老师看了孩子身上的伤很吃惊,因为打得太重了。学校领导获知后也很重视,决定将此事向校园民警反映,而校园民警又是孩子班级的法律辅导员,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当时大家想与孩子家长沟通。后来孩子家长解释,他们家教严、管得严、管得紧,要扭转孩子一些坏习惯。推荐阅读 南京遭虐待男童养母被刑拘 未完成作业就用抓痒耙毒打2014年9月嘴巴青了当时施某某的班主任又发现孩子身上有伤,嘴巴有青紫状,“班主任为此又与德育处老师一道对孩子进行家访,但孩子比较懂事,不让老师去家访。”该负责人说,“这孩子聪明乖巧,很懂事,学习比较好,不是那种烦人的孩子,后来开家长会,老师想利用此机会,与孩子养父母沟通,可孩子养父母在接到学校通知后,都以工作忙为由没有来。据我们了解,孩子养父母的工作,一个是记者之类的,一个是律师之类的,反正平时工作很忙,学校通知家长会一直没来。” 2015年4月1日耳朵出血上周三上午,班主任老师发现施某某耳朵出血,有凝固血块,觉得问题严重了。班主任老师又带施某某来到学校德育处,打电话报警。孩子说身上的伤是自己不听话,妈妈惩罚了他,孩子一再表示是养父母打的,但是不让老师找家长。“我们又准备上门找他养父母了解情况,可孩子抱着老师不让去,孩子说:“我犯错误了,妈妈教育我惩罚我……”“孩子一直不让找养父母,说是自己做错事了,妈妈晚上才打的他。”尽管如此,老师还是与家长取得联系,但是多次沟通未果。施某某就读小学的负责人表示,网上流传的照片是任课老师拍下的。这次被打是因为未能说出童话情节据学校介绍,施某某是一个乖巧懂事、学习较好的孩子,他为什么会被打呢?昨天学校一位全程处理孩子被打事务的老师对晨报记者说:“据施某某说,他被妈妈打,是因为他妈妈要求他读课外书籍《木偶奇遇记》,当天晚上他妈妈回来询问他《木偶奇遇记》内的情节,未能答上才打的他。”“根据施某某说,他身上的伤痕,背上的是妈妈用跳绳打的,脚上是用自来水管打的。但这一说法,我们都没有向他养父母求证到,只是孩子说法。”该老师说。~ 曝料者已配合警方调查【记者调查】除了引起广泛关注,也有不少网友质疑这是个假新闻,是网友“朝廷半日闲”编造出来的。为此南京晨报微博、晨报记者都在第一时间多次联系该网友,在昨天上午10:44收到了他的回复:“你好。”但是之后该网友没有继续互动,后来他发表了其他的微博:已配合警方对“虐童”案件的调查,并将会持续发布案情信息。至于我身份这真不是重点,孩子才是关键。据@南京电视台常征称:今天中午,与最早发布此消息的@朝廷半日闲取得电话联系,他是南京市民,因对“虐童事件”的愤怒,做了良知该做的事,他本人没有见到当事男童,目前不能接受记者采访,也不方便透露其他消息。事发浦口高新开发区据悉,曝料人是江宁人,那事情是发生在江宁还是其他地方呢?几经周折,晨报记者获悉“虐童事件”发生在南京浦口高新开发区辖区内。有网友透露,男孩今年9岁,是南京市浦口区一个小学的学生,孩子之所以屡次遭到殴打,是因为学校作业没有及时完成。昨天下午,晨报记者向南京浦口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工办赵主任求证,并得到回复,“这个事情我们辖区的创业新村派出所在查,我们也在调查,事情是不是像网上讲的那样,还要做进一步调查,现在情况也不好透露。”【社会影响】民政、妇联、检察院等已对此事关注“虐童事件”经微博发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小希望之家”儿童权益保护组织负责人陈岚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志愿者介入此事。陈岚说:“我们志愿者转给我看,从专业角度分析,这个事情应该是真的,而且这种伤害会影响孩子健康,甚至引起脏器衰竭,我们就赶紧联系发帖者报警,很快警方就介入调查。”陈岚表示,如果情况属实,第一要赶紧解救出孩子,第二要经过专家评议,如果可以,可剥夺孩子养父母的抚养权,再者可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起诉,追究其养父母的刑事责任。据了解,目前,南京民政、妇联、辖区街道以及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部门也已经对此事进行关注。救救孩子!南京9岁男童疑遭虐待 养父母均为高知群体【最新消息】相关执法部门已传唤男童养父母根据“朝廷半日闲”的微博内容显示,从前天到昨天,该人两次配合警方调查。如条件允许会持续发布案情信息。因涉及个人隐私和考虑男童的身心不再受伤害,他无法透露更多消息。对于施某某身上的伤情是不是如老师所说,晨报记者多次试图与施某某以及他的养父母联系,均未联系上。据学校老师介绍,目前小学生施某某随养父母到外地扫墓去了,不在南京。不过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相关执法部门已传唤男童养父母,要求其接受调查。针对网上流传的男童养父母身份,执法部门表示,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中,为谨慎起见,不方便透露其详细信息。更多新闻请关注齐鲁财富网-律师观点有认定、有依据才可解除收养关系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介绍说,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他认为,有虐待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其行为要由相关部门认定,有法律依据,才能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2、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全文链接: